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院推荐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6
根据《关于评选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筛选,推荐最具竞争力的博士学位论文参评。
一、 评选范围
参评论文应为2023年获得我校博士学位的论文。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二、 评选办法
(一)学生申请。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学院。
(二)学院推荐。学院组织资深专家小组对申请优博同学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严格筛选,按照学校规定比例推荐优异论文参评,推荐数量不超过当年授予博士学位(不含专业学位及同等学历)人数的5%,宁缺毋滥。
(三)通讯评议。学校聘请同行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参评论文进行通讯评议。
(四)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参考通讯评议结果及专家意见,2024年第一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院系推荐的参评论文进行严格筛选,按照2023年授予博士学位人数至多4%的比例确定向学部推荐的名单,排序后报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
(五)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2024年第一次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的论文进行审议,根据本学部的推荐名额向学校限额推荐候选优博论文,学部的推荐名额学校另行下达。
(六)学校终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校优博论文评委会,从各学部推荐的候选优博论文中评选出校优博论文和提名论文,校优博论文至多15篇。
(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评选出的优博论文和优博提名论文入学名单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校发文后对作者和导师予以表彰。
目前,经资深专家小组审议,学院推荐名单详见下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公示期若有任何异议,请向学院教务办反映。
联系人: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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