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8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21〕52号)的要求,我校在2023届研究生毕业留学生中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包括全日制MBA项目、MIB项目、全日制专硕、学硕和博士项目。

二、评选条件

1. 能够按规定在2023年准时毕业;

2. 知华友华,对中国文化有一定理解;

3. 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 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成果显著;

5.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6. 平均积点(GPA)不小于3.0;

7. 如经审核发现材料作假,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并按照相应校纪校规处理。

三、材料提交

1、《2023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推荐表》(见附件1);

2.《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留学生)(正反面打印填写,一式二份)(见附件2);

3、成绩单(至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4、“2023届优秀毕业生(留学生)个人风采展示”(见附件3);

5、校级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1)论文:

(a)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

(b)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接收函,需导师签字。

(2)专利或其他获奖材料:提交复印件,学院审核原件。

7、请参评同学将材料提交至各年级思政老师。

附件1、附件2、附件3等需提供电子版,附件2、附件3、成绩单、证书复印件等需提供纸质版。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2月7日(周三)中午12:00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2023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推荐表.xlsx
  •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 附件3:2023届优秀毕业生(留学生)个人风采展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