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届秋季全日制硕士(MBA除外)市、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21]51号)和《关于评选2023届全日制研究生市、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此次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届秋季全日制硕士毕业生(MBA除外)。其中港澳台学生及来华留学生不参加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可以参加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留学生评选的具体事宜由留学生服务中心另发通知。

 

二、评选条件

(一)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未因违背寝室管理规定等原因受到院级以上通报批评。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与同学关系融洽,无不良信用记录。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硕士研究生平均学分绩点(GPA)3.3以上(含3.3),非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和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毕业前落实毕业去向。

5.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二)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在符合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就业单位应符合学校就业引导方向。对于赴西部地区、国防科技单位及其他重点引导单位就业、被列入交大引导目录的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其中硕士研究生平均学分绩点(GPA)2.7以上。

 

三、评选办法

由班主任、班委牵头,每班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成员5-7人,含组长1名)。班级同学自行申报,由评选小组对符合要求的同学依据下方评定指标进行材料收集,并组织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原则上保证半数以上班级同学参与评议),按1:1.2推荐候选人,由学院依据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确定候选人。

评定指标:


项目

综合测评

导师

评价

其他

加分

分值

研一综合测评实际得分

研二综合测评实际得分

5

根据加分标准计算


1.综合测评

1)研一综合测评:参照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年度综合测评结果,按实际得分计入;

2)研二综合测评:主要考察学生在研二期间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重点考察学生在学院和班级毕业季相关工作中的表现及科创竞赛、论文发表情况等(未用于研一综合测评),由学院和班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评分。

具体包括:

①在学生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特别是承担学院毕业季工作(满分3分,由学院认定);

②积极组织和参加班级集体活动,特别是承担班级毕业季工作(满分2分,由评选工作小组打分);

③科创竞赛、论文发表情况等(未用于研一综合测评,加分标准参考最新综合测评细则https://www.acem.sjtu.edu.cn/notices/76726.html)。

④参评同学应积极参加班团、党支部和学院组织的主题活动,与师生相处融洽,如有不良表现,经相应组织认定,视情况予以扣分。

2.导师评价

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学习期间综合表现以及毕业论文完成情况给予评分。满分5分,若导师给分为0分,视为取消该同学参评资格。导师评分需在4月17日17:00前提交,可通过请导师填写问卷(https://wj.sjtu.edu.cn/q/3BZGZfGz)或纸质版表格(附件3)并提交至思政老师处(择一即可)形式进行,请参评同学务必注意时间节点并提醒导师评分。

3.其他加分

1)自愿到国家艰苦行业、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就业、基层就业,计2-10分。

2)继续在被列入交大引导目录的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计2-10分。

3)为学校、学院、集体作出较大贡献者,计2-5分。

4)撰写成长成才故事被采纳,计1分。具体要求见附件2《关于面向毕业生征集“2023届优秀毕业生成才成长故事”的通知》。

 

相关参评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取消此次和后续任何评奖资格,并通报批评;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业、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在今后在校期间违反评选条件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有关奖励。

 

四、材料提交

此次评选相关证明材料需以电子版+纸质版形式提交。各班评选工作小组请于2023年4月17日17:00前,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填写汇总表(附件1)上报学院,其他电子版表格及加分佐证材料打包,命名为“XX班级-优秀毕业生评审材料”,发送至lcx1003@sjtu.edu.cn,由学院进行最终审核。

成长成才故事投稿,请相关学生于2023年4月17日17:00按附件2要求,自行发至lcx1003@sjtu.edu.cn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四月

 


附件下载

  • 附件1: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xls
  • 附件2:关于面向毕业生征集“2023届优秀毕业生成才成长故事”的通知.docx
  • 附件3:导师评价表格.docx
  •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21〕5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