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安泰经管学院学生党建工作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为纪念建党100周年,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标杆,激励全校学生党组织和广大学生党员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在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中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学生党建工作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范围
(一)优秀个人
1. 优秀学生党员: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且党组织关系归属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
2.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与“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范围一致,且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超过半年。
3. 学生党员标兵:从优秀学生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中评选。
(二)先进集体
4. 优秀学生党支部:党组织关系归属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且成立时间超过一年的学生党支部(不含师生联合党支部),合并支部以最早成立的支部计算成立时间。
二、评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1. 优秀学生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的任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并积极发挥作用,本学年组织生活出勤率超过80%。
(3)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本学年无任何不及格科目,本科生专业成绩排名前50%,研究生GPA不低于3.0。
(4)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或实践活动,在学习、生活和党团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党员群众充分认可。
2.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
(1)符合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条件。
(2)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关心集体、热心服务、带头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工作开展规范有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
3. 优秀学生党支部:
(1)支部建制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认真贯彻执行党章,模范履行职能职责,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坚决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策部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战斗堡垒作用突出,赢得广大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2)规范开展各项党务工作,发展党员坚持以政治标准为首位,严把入口质量关,在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以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基本达标,积极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积极申报并立项“共行计划”项目、专项社会实践等。
(4)紧紧围绕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活动,在思想引领、学习科研、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支部整体学风优良、成绩较好,本学年内无支部成员受到退学警告或退学;支部成员奉献意识到位,积极参与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支部成员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院系推荐办法
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在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严格评选标准,注重以评促建的基础上,广泛发动、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积极申报。
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至学校参评同时组织相关院级荣誉评审并表彰。
材料要求:
1. 优秀学生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各支部推荐上报,原则上各支部推荐名额为一人,表现优秀的党支部可推荐优秀学生党员和党支部书记各一人;被推荐人须认真填写提交附件2、附件5并附个人详细事迹(1500字以上,需含个人入党初心,格式见附件4)。
2. 学生党员标兵:被推荐人应是该院系推荐的优秀学生党员或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候选人,有意愿参评的候选人可在附件5相应栏填写参评。
3. 优秀学生党支部:须认真填写提交附件3,并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格式参见附件4)。
各支部须在5月4日(周二)24:00前,发送参评材料电子版至邮箱:acempublic@163.com,邮件名:学生党建评优+支部名称
附件:
2.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党建工作优秀个人推荐登记表》
3.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
4. 《事迹材料内容和格式要求》
5.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党建工作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名单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