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条件

赞助方必须是具有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企业、媒体、社会团体或个人,校友优先。

赞助金额

人民币五万、十万、二十万及以上(或等价值实物或服务)

赞助回报细则

(一)赞助二十万及以上

  1. 赞助金额最高者享有本次音乐会独家冠名权,表述为“XXX之夜·2013安泰校友新年音乐会”;
  2. 获得“2013安泰校友新年音乐会协办单位”称号;
  3. 在音乐会专题网站进行鸣谢,活动宣传报道、现场背景板、节目册及邀请函上标明企业LOGO或名称(在物料制作截稿日期前提供赞助);
  4. 2期《校友季刊》上免费刊登企业宣传内容;
  5. 赞助方可免费获得20个参加音乐会的名额;
  6. 赞助企业董事长或CEO、赞助个人与领导、本次活动主要嘉宾合影,并安排于贵宾席就坐(若安排,仅限1名);
  7. 安排赞助企业代表或赞助个人在音乐会上致辞;
  8. 安排主持人进行口头鸣谢;
  9. 安排在音乐会开场视频中播放赞助方宣传片;
  10. 可在会场外放置企业宣传资料,尺寸、摆放地点及方式须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相关费用由赞助方自理;
  11. 可向所有到场嘉宾提供企业印刷品和纪念品(印刷品内容和发放形式需经主办方认可)。
  12. 音乐会结束后,可通过追加费用的方式协商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二)赞助十万

  1. 获得“2013安泰校友新年音乐会协办单位”称号;
  2. 在音乐会专题网站进行鸣谢,活动宣传报道、现场背景板、节目册及邀请函上标明企业LOGO或名称(在物料制作截稿日期前提供赞助);
  3. 1期《校友季刊》上免费刊登企业宣传内容;
  4. 赞助方可免费获得10个参加音乐会的名额;
  5. 赞助企业董事长或CEO、赞助个人与院领导、音乐会主要嘉宾合影,并安排于贵宾席就坐(若安排,仅限1名);
  6. 安排赞助企业代表或赞助个人在音乐会上致辞;
  7. 安排主持人进行口头鸣谢;
  8. 可在会场外放置企业宣传资料,尺寸、摆放地点及方式须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相关费用由赞助方自理;
  9. 可向所有到场嘉宾提供企业印刷品和纪念品(印刷品内容和发放形式需经主办方认可)。
  10. 音乐会结束后,可通过追加费用的方式协商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三)赞助五万

  1. 获得“2013安泰校友新年音乐会协办单位”称号;
  2. 在音乐会专题网站进行鸣谢,活动宣传报道、现场背景板、节目册及邀请函上标明企业LOGO或名称(在物料制作截稿日期前提供赞助);
  3. 赞助方可免费获得5个参加音乐会的名额;
  4. 赞助企业董事长或CEO、赞助个人与院领导、音乐会主要嘉宾合影,并安排于贵宾席就坐(若安排,仅限1名);
  5. 安排赞助企业代表或赞助个人在音乐会上致辞;
  6. 安排主持人进行口头鸣谢;
  7. 可在会场外放置企业宣传资料,尺寸、摆放地点及方式须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相关费用由赞助方自理;
  8. 可向所有到场嘉宾提供企业印刷品和纪念品(印刷品内容和发放形式需经主办方认可)。
  9. 音乐会结束后,可通过追加费用的方式协商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本次音乐会及赞助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上海交大所有。赞助细节及后续追加赞助可与主办方联系,具体以实际洽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