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宁:中国已成功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在科技创新体系上仍存在一块关键短板 发布时间:2022-06-22

6月6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科技部部长王志刚表示,十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科技界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科技事业发生了历史性、整体性、格局性重大变化,成功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综合国力大大提高。但与此同时,传统的依靠要素驱动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已经日渐乏力,创新驱动必然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源泉。在创新驱动国家战略指引下,中国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科技投入和产出增长迅速,重大成果不断涌现。但从要素和结构的视角审视,可以发现,中国科技创新体系仍存在一块关键短板——技术转移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都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技术转移人才是指具有对技术成果商业价值判断能力,在寻找潜在的成果购买方,或者为技术不断成熟的研究推进过程寻找潜在的资金投入方或其他合作方,并为相关各方牵线搭桥,最终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专业人员。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界定的技术转移人才,包括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和技术经理人等类型。这类人才不但擅长经营管理,而且具有敏锐的市场意识,不仅了解市场信息和掌握渠道,而且对于科技成果和资金对接拥有丰富专业知识,还具有对科技成果和项目进行策划、包装、推广和跟踪的能力。


发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的发展情况

在市场经济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是整个技术创新体系中非常关键的一类人才。

这类人才通常分布在两类机构中,一种为技术转移或技术中介机构服务。由于技术转移工作的复杂性,技术中介机构对技术转移人才的门槛要求一般较高。他们通常是由有市场营销、专业技术、法律专长和大型企业工作经历的人组成,具有复合型人才的背景。活跃于技术中介机构的这些技术经纪人大都具有理、工、商、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专业特长,相当一部分人拥有博士学位。例如,美国和以色列都有一批著名的技术转移机构,他们在市场上广泛物色,甚至动用猎头寻找那些既懂技术又懂市场的技术经理人,聘用后再进行一系列强化培训,以便能够尽快适应技术转移相关工作。而由于技术转移是一种高附加值的工作,技术转移人才的收入也较高。例如,成立于1949年的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在德国有74个分支机构,近15000名专业人员,每年为3000多家企业客户完成约10000项科研开发项目,年经费逾21亿欧元。在美国,成立于1970年的斯坦福技术许可办公室每年受理科研人员完成的技术发明约500件,通过评估,对其中约50%申请专利保护,每年对外签署许可协议100多件。该办公室的成功,对斯坦福成为硅谷的“创新心脏”至关重要。在这一过程中,技术转移人才的价值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使得他们在技术转移领域得以大显身手。

另一种技术转移人才为高校或科研机构服务。这类技术转移人才一部分是由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转岗而来,但他们逐步将工作重心转向科技项目的市场化运作,这些技术转移人才受到的激励也是通过其在市场上实现的技术转移价值来体现,他们可以获得薪水以外的专利转让分成,甚至股权激励等。


我国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使用存在的短板

长期以来,我国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和使用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从而极大地影响了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效率。从现象上看,技术转移人才无论在企业还是在高校或科研机构中都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

中国缺乏像国外那样的作为重要载体的知名技术转移企业或中介机构,如美国国家技术转移中心(NTTC)、欧洲创新转移中心(IRC)、德国创新市场(IM)、日本的技术转移机构(Technomart)等。不仅如此,中国的技术转移人才在相关企业中一般也都处于边缘部门,难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使命感。而在高校和科研机构,技术转移人才同样处于夹缝中求生存的地位,他们既无法评职称,在经济收入上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导致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三个方面:一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价值没有得到全社会的充分认可;二是技术转移专业化程度不够高;三是对技术转移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


建立技术转移专业人才的培养应用体系

在整个科技创新体系中,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商业应用以实现其市场价值还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技术转移人才在跨越这“最后一公里”中扮演着非常关键的角色。现实中,一方面大量科技成果束之高阁,养在深闺人未识;另一方面市场对技术极端渴求,找不到适用的先进技术。要改变技术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局面,提高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和使用是弥补科技创新短板的重要抓手。

第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技术转移人才自身的职业荣誉感和全社会的价值认同。充分肯定技术转移工作在科技创新方面和经济发展方面的贡献,逐步形成对其价值评估的行业规范,并建立多层次激励体系,助推技术转移人才脱颖而出。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议尽快建立技术转移人才作为一个单独系列的技术职称评定标准,如技术转移系列高级工程师、技术转移系列高级评估师、技术转移系列研究员等,并划定专门的比例予以落实。同时创新激励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大幅度提升技术转移人才的薪酬待遇。除了工资以外,可以探索在成功实现的技术转移项目或成果中划出专门的比例用于对参与技术转移人才的股权激励。在技术转移专业机构或企业内部,完善技术经纪(经理)人制度,通过专业化、高端化和职业化等举措提升对技术转移人才的价值认同。

第二,建立技术转移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体系。2021年,在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支持下,国内首个“技术转移”专业硕士学位点在上海建立。由中国银行和上海交通大学签约共建的“科技金融学院”负责建设的这个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摇篮被寄予厚望。

这个技术转移专业硕士的培养方案强调对相关经济金融政策、法律法规的认知,对创新技术前沿的了解和市场真实需求及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的把握和判断,对资本运作的深入理解和各类金融产品及服务的熟练运用,其中最重要的是具备整合不同领域专业知识的能力,以及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力。因此,在学员选拔方面,注重理工科知识背景的生源,优先录取具备科创型企业、金融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政府科技管理部门与技术转移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培养目标上,以符合社会需求的实践性成果作为毕业考核目标,提高人才培养的实务性。2022年,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也将开始招收技术转移专业硕士。建议在这些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在全国多个高校推广,从而为全社会源源不断地培养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

第三,培育一批重点技术转移专业机构或平台。专业性的技术转移机构是技术转移人才的重要载体,而我国长期以来非常缺乏这类机构。为了改变技术转移人才因为分散于各类企业和机构而被稀释的局面,需要采取特殊政策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技术转移专业机构或平台。在政策上,可以优先认定其为高新技术企业并适用优惠税率;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上,允许其将科技成果转化环节的所有支出计入扣除基数;在市场准入方面,打破条块分割的局面,尽快建立全国性和区域性的技术转移专业市场,为技术转移专业机构或企业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四,以产业链、技术链与价值链融合理论为依据,建立技术转移的价格形成机制。长期以来,技术转移工作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价值没有得到公正的认可,技术创新的学术价值归于前端的科学家,其后端归于企业家,而将两者连接起来的技术转移工作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今后,要建立有效的、全国统一的技术转移市场,技术转移的价值形成要让市场发挥决定作用。能够让产业链与技术链有效融合就是技术转移工作的价值,而这个价值体现的就是技术转移人才的价值。唯有像优秀的科学家和优秀的企业家的价值那样被社会认可,才能产生真正优秀的技术转移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