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企业主导的创新有着高于其他模式的效率 发布时间:2023-01-05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初始条件的不同,中国科技创新形成了两种模式。其一,科研机构主导的创新模式;其二,企业主导的创新模式。前者以“大院大所”云集的长三角地区,尤其是上海,为代表,科技创新需求主要来自政府主管科技或与科技有关的机构;后者以珠三角的深圳为代表,科技创新需求主要来自市场,也就是来自企业自身。前者,创新的过程是科学发展的过程;后者,创新的过程是企业家试错的过程。这两个有着较大差异的过程,哪个更加符合创新的本义呢?

创新首先是一个出自经济学的概念,专指企业家重组生产要素的行为。随着科技创新日益活跃,科学家的发现和工程师的发明都被概括为创新。至此,创新有了狭义和广义之分,企业家创新是狭义的创新,包括发现和发明在内的科技创新,是广义的创新。基于经济活动的过程,创新是由企业家主导的,科学家、工程师是人力资本,是生产要素。所以,沿着这一逻辑,得到的结论是,企业(家)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也就是说,创新的过程是企业家试错的过程,更接近创新的本义。

在改革开放起步的时候,中国没有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企业家,也就不存在企业家主导的创新过程。在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不存在市场主体,但存在“大院大所”,出现科研机构主导的创新模式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在珠三角,尤其是在深圳,少有“大院大所”,但在特区体制的驱动下,较早于其他城市出现了一批民营市场主体。这些市场主体在经历了贸易-生产-技术(贸工技)过程后,产生了巨大的研发创新需求,以华为为代表的一批科技型企业的成长就是经典案例。

数据表明,企业是深圳研发创新的主力军。长期以来,在深圳有4个90%以上的说法,即90%以上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职务发明专利来自于企业。2021年,在深圳市全社会R&D经费投入中,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其他(主要为三甲医院)等四个执行主体的R&D经费分别为1582.44亿元、61.98亿元、35.20亿元、2.54亿元,占全市R&D经费的比重分别为94.0%、3.7%、2.1%、0.2%。与上年相比,企业占比提高0.8个百分。2021年,上海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的比重超过60%。一个90%以上,一个超过60%,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两种创新模式的区别。

“4个90%以上”,决定了深圳的科技成果绝大部分在企业内部实现产业化,不需要经过所谓的成果转化。早在2005年,深圳科技局作了一项调研,结果表明,深圳的高科技公司(华为、比亚迪、迈瑞等应在此列)97%都是通过需求导向模式开展创新的,极少有通过成果转化方式开展创新的。这些年过去了,可以看到,深圳崛起了一批各种规模的高科技公司。中国的其他城市当然也有这样的高科技公司,但不像深圳那么集中。而且,深圳的高科技公司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深圳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创新和产业生态,产生了一批创新和新兴产业集群。以深圳为代表的企业主导的自主创新模式,有着高于其他创新模式的创新效率。2021年,反映城市技术创新能力的每万人授权专利数量,深圳在GDP总量超过5000亿元以上的54个城市中位居第一,就是一个证明。以经济学家的观点,创新效率决定着创新成果的高质量和创新活动的可持续。

有专家在比较长三角和珠三角创新模式时指出,长三角是目前为止国内创新水平、创新能力、城市发展水平最高的区域,远超珠三角。同时,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强劲、创新要素最完备的跨省域创新区。他认为,在长三角城市群中,有像上海这样的核心经济中心、科学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也有合肥、南京这样的科学中心,还有像苏州、无锡、宁波、台州这样的产业中心。的确,长三角的创新模式有着自身的特点和优势。首先,长三角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远多于珠三角,上海远多于深圳,这是不争的事实。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背景下,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对城市产业发展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深圳比中国任何一座城市都更加重视好大学的建设。其次,长三角中心区发展水平相对均衡,上海的发展腹地远大于深圳,所以,上海及长三角其他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形成了更大范围的分工协同发展格局。正在规划中的深圳都市圈、广州都市圈将进一步优化珠三角的空间结构,并逐步突破粤港澳大湾区“9+2”的地域范围,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再次,长三角形成了知识引领性的增长,大学创造的知识成为一个地区增长的引擎。一如上述,高水平大学对城市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性,是怎么估计都不会过高的。专家认为,大学要为解决创新的最后一米作出贡献,形成知识从点到线到面的拓展过程。这个过程在长三角形成的能力、强度是很高的。笔者认为,企业创造的技术同样是地区增长的引擎。在珠三角,企业研发机构在解决创新的最后一米上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不仅4个90%足以说明这个问题,而且,在深圳的全部基础研究经费中,企业基础研究经费79.84亿元,占比为65%,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且为全国企业基础研究经费总量的47.9%,这可能对深圳创新模式的特点,给出了更加有力的注解。

长三角(上海)和珠三角(深圳)两种创新模式各有所长,也难免有各自的不足。从大道理讲,它们之间应该彼此借鉴、互相学习,但毋庸讳言,这两种模式形成的历史背景不同,成长的客观条件不同,它们都在按照自身的逻辑发展,有些东西是难以借鉴,很难学习的。这本来很正常,不应该褒此贬彼,抑或相反。笔者相信,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的这两种创新模式将出现相向而行的趋势,共同为创新驱动和新兴产业发展作出各自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