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铭:建议减少对农村住房改建翻建的限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5-03-17

“在农村地区,已经表现出在农业用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不同类型用地都出现了闲置和低效率利用的现象。”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带来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多份政策建言。

陆铭在调研中发现,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存在不能买卖的限制,导致一些进入到乡村长期发展产业的人员无法在农村地区拥有自己的住房。既不利于相关人群在农村稳定就业和居住,也不利于农村居民将自己的财产收入最大化。

“农村地区的住房改建、翻建也存在诸多限制。”陆铭在一些地区的调研中发现,老一辈的宅基地哪怕为子辈所继承,改建翻建也遇到严格的限制。

在陆铭看来,当前乡村振兴已经遇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瓶颈,他提出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建议。

比如,除面积和层高之外,对农村住房改建翻建减少限制措施。

建立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制度,由农村集体认定在当地长期工作和生活达到一定年限的外来人口拥有在当地购入住房的资格。

同时,长期离开农村,且在外地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村居民可以自愿有偿出售在原籍的住房,或有偿出让宅基地复耕为农业用地之后的建设用地指标。

“根据学者估算,当城市化率达到80%时,通过‘小田变大田’和闲置宅基地复耕,可以增加面积大约相当于半个浙江省的农业用地。”陆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