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24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档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2024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新生: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现就政审、调档及定向协议签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博士新生可于6月7日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系统(http://ga.sjtu.edu.cn/zsgl/bswb/)下载《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打印后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并请经办人准确、快速办理。新生在6月30日前将加盖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印章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寄送至安泰经管学院教务办公室。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B301教务办,200030

接收人:吴老师  021-52301352  

系统咨询联系:yzb-bs@sjtu.edu.cn;021-34206123

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用打印该表。


二、调档函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6月7日起全日制新生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系统(http://ga.sjtu.edu.cn/zsgl/bswb/)下载《调档函》,打印后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并于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其中:

校本部拟录取研究生须将档案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学生档案室,具体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文博楼422办公室,刘老师收,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4267,Email:liuxiaoqian616@sjtu.edu.cn。档案室只接收两种档案专递方式:“机密要件”或“学生EMS档案专递”,档案到达情况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档案查询—新录取学生档案转入—查询,一般每周五更新。新生人事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寄送相关规定由档案保管单位统一寄送。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定向培养协议书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要签署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近期将寄发,请考生本人签字后交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并于6月30日前寄回上海交大研招办(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陈瑞球楼339,研招办收)。

2、《上海交通大学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将邮件发送给考生,本人打印、签字后交联合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并于6月30日前寄至上海交大研招办(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陈瑞球楼339,研招办收)。


四、辞职证明

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的往届生(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须同时办理辞工手续并将辞职证明于8月31日前寄送至安泰经管学院教务办公室。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B301教务办,200030

接收人:吴老师  021-52301352  


五、录取通知书地址确认

在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结束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人事档案》、《辞职证明》、《定向协议书》等寄至我校后,学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中旬。即日起至6月20日新生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系统确认录取通知书收寄地址,新生如可进入闵行校区也可选择“自取”(不代为申请入校)。研招办将按照考生修改确认后的通信地址,通过邮政EMS快递寄发录取通知书。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