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人民政协优良传统 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人民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人民政协的历史贡献,用“十个坚持”深刻阐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强调“人民政协要发扬优良传统,牢记政治责任,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人民政协的历史,就是一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历史。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充分彰显了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和制度优势,必将激励人民政协继承弘扬优良传统,锚定性质定位,把握时代方位,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凝聚思想共识

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

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运动取得历史性伟大胜利之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开启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协商建国、共创伟业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人民政协从诞生之日起,就毫不动摇地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人民政协深入贯彻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作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汇报、完善政协党的领导体制等制度安排。人民政协作为政治机关的属性进一步加强,全面建立起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政协履职的各个领域和各项活动的全过程。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始终坚持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深入协商履职,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

加强政协党的建设,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根本保障。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政协党的各项建设,通过制度运行、民主程序和有效工作,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参加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不断发展壮大统一战线

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自成立起就发挥着卓越的统战功能,积累了宝贵的统战经验。人民政协的统战功能体现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各项事业中,体现于社会主义民主进程中,体现于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中。

人民政协由统一战线而产生、因统一战线而存在、随统一战线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爱国统一战线和全国人民大团结在组织上完全形成。政协成立伊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虽然不同历史时期对人民政协性质的具体表述有所差别,但其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定位始终没有改变。人民政协始终坚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作用,组织和动员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牢牢把握履职的主题主线,推动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聚焦中心任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大团结大联合格局不断发展壮大。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通过有效工作,成为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发挥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重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面临深刻复杂的形势变化,要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新使命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心聚力。增强人民政协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担当,把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个圆心守牢,把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最大公约数找准,最大限度汇聚起全体中华儿女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着力画好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最大同心圆。

以政协协商实践推进协商民主建设,探索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始终将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出显著政治优势。

人民政协的诞生,本就是“协商”的成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为新中国诞生作了全面准备,也标志着人民政协制度正式确立。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进一步明确为“各党派的协商机关”,继续在协商中为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作出积极贡献。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确立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成为实行这一制度重要机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人民政协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统一,秉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理念,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有序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提供了制度化平台,促进科学决策、有效施策,不断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人民政协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要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进一步释放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效能。推进制度梳理和集成创新,以严细深实的科学制度推动协商工作有序运行、提质增效。健全协商工作规则,不断规范完善协商履职活动,注重协商形式和协商内容相匹配、协商程序和协商效率相统一。加强政协协商同其他协商形式的协同配合,使协商民主彰显更大优势、发挥更大效能。

75年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形成了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的优良传统。三者相互关联协调,密不可分。人民政协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是历史形成的,是在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发展的实践过程中生成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伟大成果,并将在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不断推进。

(作者:张安冬,系天津市委党校政治学与统战理论教研部副教授、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