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博连读生学业修读流程 发布时间:2013-10-12
时间 | 事项 | 内容 |
第一学期开学前 | 新生报到 | 无 |
第一学期 (1-2周) |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 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个人培养计划(在校期间的课程修读计划),经导师和学科负责人审定后,提交教务办存档。 |
第二至第四学期 (1-2周) | 修改个人培养计划 | 博士生培养计划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仅限于课程没开、课程调整、课程冲突)的,经导师同意后方可修改。 |
第一至第四学期 (17-18周) | 课程期末考试 | 任课教师安排考试形式和时间。 |
第二至第四学期 (1-2周) | 课程重修申请 | 考试不及格的学位和非学位课程,不安排补考,但可以申请重修;对于学位成绩平均级点没有达到2.00标准的,可在所学学位课程中任选一门到两门成绩低于B(不包含B)的课程进行重修,每门课重修最多不超过两次。在开学两周内提交《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 |
第一学期至预答辩前 (3-16周周三中午) | 博士生论坛 | 每位硕博连读生在课程阶段至少参加一次博士生论坛;在开题准备阶段、预答辩前阶段各需至少主讲一次。 |
第三学期 (9-11周) | 学业奖助学金评定 | 按照规定时间递交课程成绩单、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等评审材料,根据奖助学金评定规则确定奖学金等级。 |
第三学期 (15-16周) | 国家奖学金评定 | 符合条件的同学递交申请材料,参加评审及答辩,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奖学金名单。详细内容见即时通知。 |
第三学期末 | 资格考试(笔试) | 二年级的硕博连读生必须参加。考试不及格者,可申请第四学期初的补考一次。 |
第四学期初 | 博士生统考复试面试 | 通过复试面试的硕博连读生获得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并与统招博士生一起纳入当年招收博士生的计划中。 |
第四学期末前 | 学术报告会 | 每位硕博连读生至少参加20次报告会,并在写出一篇不少于五千字的总结报告后,将学术报告记录册和总结报告一起交给班主任评定成绩。 |
第四至第五学期末 | 资格考试(口试) | 参加口试的硕博连读生,需满足资格考试(笔试)通过且修完全部课程学分的要求。资格考试未通过者,将终止博士生培养。 |
第四、六学期 (6-8周) | 国家公派留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 | 详见即时通知,申请之前应有托福、雅思等外语成绩、论文发表等。 |
第四、六学期 (11-12周) |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国外访学专项奖学金申请 | 详见即时通知,申请之前应有托福、雅思等外语成绩、论文发表等。 |
第四、六学期 (15-16周) |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外访学专项奖学金申请 | 详见即时通知,申请之前应有托福、雅思等外语成绩、论文发表等。 |
第二、四、六学期 (13-15周) | 夏季学期选课(或参加论坛) | 在研究生院网站或系统中,进行夏季学期的选课与暑期学校(论坛)的报名。 |
第四或第五学期 (资格考试通过后) | 开题报告 | 开题报告会应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学科组负责人或导师召集3~5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完成开题报告后将开题报告复印件交至学院教务办存档。 |
开题报告完成后1年左右 | 中期考核 | 组织由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人参加的3~5人的中期考核小组对本学科的博士生中期考核进行评估完成中期考核后将中期考核报告复印件交至学院教务办存档。 |
答辩前4个月 | 预答辩 | 博士生需完成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定同意后,由导师确定5位答辩老师、答辩秘书、答辩教室及时间进行预答辩。 |
答辩前3个月 | 学位论文评审 | 1)学位论文评阅一般于答辩前三个月进行,由学科聘请1名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副教授需有博士学位。 2)根据学校规定进行查重并提交查重报告 |
答辩前1周 | 答辩前准备工作、学位论文和其他相关资料提交 | 订答辩教室、审核查重结果、《学位申请表》、《申请授予学位人员信息表》、《发表论文清单》(含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和第一页,没发表的要拿录用通知和全文,国外期刊在图书馆网站打印检索证明)、《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议表》、《通讯评议和评阅意见反馈表》、论文评审结果是否达到要求;发送答辩公告。 |
无 | 学位论文答辩 | 确定答辩时间、答辩老师和答辩秘书;登陆研究生院网站填写相关信息并准备相关表格;预定教室(学院教务办)并公示(提前1周将答辩安排电子版提交到学院教务办)。正式答辩结束后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教务办存档。 |
答辩后1周内 | 学位论文答辩后工作 | 提交《教师评议表》、《与答辩决议书》、《正式答辩决议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均为复印件)。 |
答辩后3-4周 | 发放毕业证书 | 通过论文答辩的同学,完成论文归档、离校等手续可至教务办领取毕业证书。 |
每年2、5、11月上旬及以前 | 学位申请工作 | 对申请学位的材料(14项)、学校反馈的查重结果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同学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每年1月、4月、7月上旬 | 发放学位证书 | 通过学院、学部、学校学位评定的同学可至教务办领取学位证书。 |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办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