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资助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4-18
(2025年修订)
为支持我院研究生参加国际重要会议,了解国际重要科研进展和动态,拓宽学术视野,引导研究生向高水平国际会议投稿,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根据《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期帮助和指导我院研究生顺利获得参与国际会议的资助,提高研究生参与国际会议的积极性。
一、资助方式
目前对于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的资助主要包括学校和学院两个层面,学生应先行申请学校研究生院资助项目,具体参见《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管理办法》;不符合学校研究生院资助标准、申请学校研究生院资助未批准或者获得批准但资助金额较低,不能维持会议期间基本开支,可申请学院资助,由学院各学科点及院领导负责受理、审核、批准。
二、资助范围
1. 学校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的资助范围
2.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的资助范围如下:
做口头报告 | 做论文张贴 | |
出席A类会议 | 资助国际旅费、会议注册费及住宿费 | 资助国际旅费、会议注册费 |
出席B类会议 | 资助国际旅费、会议注册费 | 资助国际旅费 |
除上述范围外,资助经费原则上可包括学生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相关的其他合理支出(签证费、公杂费、保险费),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备注:出席C类会议请根据《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管理办法》申请资助。
三、学院资助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应为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正在国(境)外进行访问学习(如参加国家公派项目)的研究生;
2. 申请者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其主题与研究生的研究内容紧密相关、且是A类国际会议或者B类国际会议(具体可参见《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资助名录》20250418);
3. 申请者的论文被上述A、B类国际学术会议接收、有国际学术会议的正式邀请函及作“口头报告”或“论文张贴”的证明;
4. 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
5. 申请者获得国际学术会议接收的论文需以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撰写;申请者应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一篇论文只资助一人次;
6. 我院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可获得一次该项资助;硕博连读生、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每自然年至多获得一次该项资助;
7. 每人每次资助总额(含学校资助额度)不超过二万元人民币(会议地点为非亚洲地区);每人每次资助总额(含学校资助额度)不超过一万元(会议地点为亚洲地区)。
(上述标准为资助上限,资助金额将不超过学生在外参加会议实际总费用。)
四、申请流程
1. 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国际会议资助流程
学生应先行参照《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管理办法》申请学校研究生院资助,若不符合学校研究生院资助标准、申请学校研究生院资助未批准或者获得批准但资助金额较低,不能维持会议期间基本开支,可申请学院资助,由学院各学科点及院领导负责受理、审核、批准。
2. 申请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会议资助流程
(1)申请者在学院主页硕士/博士主页下载并打印《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资助申请表》,待导师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会议主办方出具的口头报告正式邀请信函(电子邮件邀请信需由导师签字确认)、论文录用情况证明(包含论文首页或报告摘要、申请者做口头报告的时间安排、详细会议日程、会议网址等),至少于出访前15个工作日提交至教务办公室(申请者做口头报告的时间安排、详细会议日程,如尚未确定,可在申请报销经费时补充。);
(2)同时,至少于出访日期前15天发起学校因公出国(境)申请及审批手续(交我办-国际交流-因公出国(境)申请),逾期系统则无法提交。进一步相关说明请详细阅读《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硕博学生出国(境)程序说明》(查询路径:学院官网-学生&考生-博士-文档下载);
(3)国际会议结束后,原则上申请者应于回国(境)两周内,向教务办公室提交《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口头报告PPT文档(讲义形式打印),并填写问卷(https://wj.sjtu.edu.cn/q/LmY5dR8y)备案信息。若未能按期按要求提交,将取消其获得的资助资格;
(4)申请者提交以上材料经学院审核后,即可根据获批资助金额,进行财务报销。出国(境)批件原件和相关费用票据请申请者本人务必留存好,用于报销程序;
(5)申请者须于参会前发起资助申请。如获批资助,参会回国(境)后进行资助报销。如发起资助申请时已结束参会,不符合资助规定,不予受理。
五、学院资助申请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马霖汐老师
电子邮箱:linxima@sjtu.edu.cn
联系电话:021-52301522
地 址: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办(B301)
六、学院资助其他事项
1. 若申请的国际会议在境内召开,申请者如有论文被接受并被邀请进行口头报告或张贴,仍可以申请学院资助参加该会议,资助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而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可以获得一次该项资助(与境外会议不叠加,在学期间内每人仅限一次资助资格);硕博连读生、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每自然年可以获得一次该项资助(与境外会议不叠加,自然年度内每人仅限一次资助资格)。
2. 若申请的国际会议为学院B类会议,但申请者获得会议主办方邀请做“邀请报告”或“大会报告”,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等同于学院A类会议的资助,由各学科点决定是否给予资助及资助的额度。
3. 导师为中美物流研究院教师的博士生,请另行咨询中美物流研究院相关政策。
七、附则
1. 本管理办法经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职委审议通过,自2025年4月18日起开始执行。原《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资助实施细则》(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相关政策与规定同时废止。
2.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