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操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2-09-16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经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一部分 评选方式与流程

一、组织机构:

院评奖委员会:院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由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人)、学科负责人、教授代表、学生代表等任委员。

院评审工作小组:由思政老师和教务办相关老师组成。

年级评分小组:由年级委、班委、班级党团支部和学生代表组成。

二、评选流程:

由院评审工作小组发出申请通知和综合测评评分通知,年级评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分,院评审工作小组对评分进行审核,评分结果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进行排序。国奖名额根据年级、班级(或专业)进行分配,二年级原则上每班不超过一人,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分配名额时,按评分排序产生候选人;再由院评审委员会复审,公示后上报学校。

第二部分 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严格不兼得;

6、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含10%)。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未在前10%但达到前30%(含30%),那么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荣获重大奖项),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同时,需要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部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考评细则

一、综合考评量化指标

指标

学习成绩

素质拓展测评分数

满分

70

30

二、    具体评分标准

(一)学习成绩(70分)

成绩得分=上一学年所有课程学积分*0.7

(二)素拓得分(30分)

根据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测评方法细则进行具体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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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测评细则见附件: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评分标准(2022年版)。

第五部分 其 他

1、在评审过程中,有申请材料造假、重复申报或其他舞弊及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者参评资格,并根据校纪校规进行相应处分;

2、细则中有关事先备案工作由院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负责。

3、本细则由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若在申报及评审过程中,学校下发其他补充规定,则本办法将根据学校补充规定进行调整。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9月

附件下载

  • 附件: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评分标准(2022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