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博士研究生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勤奋学习,使博士研究生成为具有优良道德品质、良好合作意识、扎实理论基础,较强科研能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教育部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学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条例进行修订并面向全体同学征集意见。
经前期讨论及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现将相关文件予以公示,并在今年秋季学期的奖学金评审中参照执行,请同学们知悉。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二零二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