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档案寄送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9-21

档案关系重大,若有缺失将影响以后的升学、入职、岗位升迁、落户等关系重大的事情!请全体同学务必重视!

档案寄送工作适用于正常工作日,不含寒暑假等国家法定假日。

如有寄档需要,务必在寒暑假放假前2周提交寄送档案信息,以便学院及时办理。

档案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1-54742531。

一、档案寄送流程

1准备工作:

应届生填写完成《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交至年级思政老师处;

办理完离校手续;

2调取档案:

提交档案寄送信息(网址:https://wj.sjtu.edu.cn/q/jDVZ83cw);

注意:应届生档案寄送地址与三方协议不一致或者没有签订三方协议的,须提交调档函扫描件;往届生一律须提交调档函扫描件。

3.寄送档案:

由学生工作与职业发展办公室整理档案寄送信息并提交至学校档案馆;

寄送办理周期一般每21次。

4.查询档案:

登录“人力资源处-信息公开-档案查询”查询档案寄出情况。

查询网址:http://rsc.sjtu.edu.cn/rsbd2004/Archives.aspx(请同时输入姓名学号进行查询)

二、注意事项

1. 毕业材料组成:学位授予通知书+成绩单+《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上材料不全的档案不予寄出。其中学位授予通知书会随着学位证、毕业证一起发放至学院,学生填写寄送档案之前请务必保证已取得学位证、毕业证,办理完离校手续,且《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已经交至学院,否则不予寄出。结业或肄业的学生请提前办理好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寄出。

2. 若档案中无《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请至安泰楼A202领取,一式两份,并按照附件中样表要求填写后交至安泰楼A202。

3. 档案接收单位写全称,寄送档案地址需从省级行政区写到门牌号,例: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工业路101号。

4. 提交寄送档案信息前,应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确保档案接收单位具有档案接收权限且同意接收,并按照要求提供调档函。因个人提供的档案信息错误而导致档案遗失等问题,责任自负!

5. 档案接收单位为上海市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的,务必附落户证明。户籍证明无法提供纸质版的,可上传扫描件(须为PDF格式,不建议拍照)至档案寄送信息收集系统,扫描件应清晰可见。

6. 学生工作与职业发展办公室将寄送档案信息提交至学校档案室后,会在部门网站公布名单及档案材料情况。若接到通知需补充材料的同学,材料补齐后务必重新登记档案寄送信息,否则不予寄出。

7. 3月和6月毕业的学生,请于当年7月15日前提交档案寄送信息。其余月份毕业的学生,请于毕业次月之内提交档案寄送信息。

8. 长期存于学校档案室的档案将视为无人所属,可能会集中销毁。因故确需将档案暂存学校,须提交申请书至安泰楼A202钟老师处,但暂存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9. 培养方式为“定向”和“委培”的研究生,寄送档案请提前电话联系。

10.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电话咨询。

附件1:本科生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安泰).pdf

附件2: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安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