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0
近期,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内容,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现就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我院补充推荐名额为13个。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严格不兼得;
6.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含10%)。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未在前10%但达到前30%(含30%),那么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荣获重大奖项等),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同时,需要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 参评年度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指所有修读的课程);
(2)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且尚未解除;
(3)参评年度受到校级或院级各类纪律处分;
(4)参评年度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5)无特殊情况,一学期选修课程少于15学分者(本条仅适用于本科生前三学年);
(6)延期毕业,评审期间休学、参军、出国保留学籍、转学(插班生)的学生;
(7)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
二、材料要求
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申请理由请按照字数要求填写,推荐理由请拟写),《2023-2024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注意身份证号不要折叠),请严格按照填写模板范例(附件3)和要求填写。
电子材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3-2024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材料命名:文件名称+姓名+学号,邮件主题:国家奖学金申请+姓名+学号。
电子材料请提交至以下邮箱:
本科四年级:苗老师,miaodongxiao666@sjtu.edu.cn
本科三年级:龚老师,sjtu_gongtao502@163.com
本科二年级:解老师,xwr0102@sjtu.edu.cn
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1日下午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