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补充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0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联合发布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等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等有关规定,现结合国奖补充评选情况和学校要求,就我院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上海市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我院推荐名额经补充后共计2人。之前已获推荐上海市奖学金的同学如计划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则视为放弃上一轮次上海市奖学金获评资格。
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严格不兼得;
6.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均须位于专业(或专业大类)前10%(含10%)。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未在前10%但在前30%(含30%),那么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荣获重大奖项等),才具备申请上海市奖学金的资格,同时,需要向上海市教委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参评年度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指所有修读的课程);
(2)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且尚未解除;
(3)参评年度受到校级或院级各类纪律处分;
(4)参评年度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5)无特殊情况,一学期选修课程少于15学分者(本条仅适用于本科生前三学年);
(6)延期毕业,参评年度休学(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依法服兵役或校际交流者除外)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7)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
二、材料要求
有意参评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本人提出申请,请及时和所在年级思政老师联系,申请提交至所在年级思政老师的邮箱。
所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请务必核对好个人身份信息、所在专业人数及成绩排名。
2.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
3.邮件主题请命名为: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姓名+学号,邮件申请内容写明:姓名,学号,申请上海市奖学金,申请理由(150-200字)。
本科四年级:苗老师,miaodongxiao666@sjtu.edu.cn
本科三年级:龚老师,sjtu_gongtao502@163.com
本科二年级:解老师,xwr0102@sjtu.edu.cn
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1日下午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