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度秋季学期发展助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5
根据2024年度秋季学期上海交通大学发展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4年度秋季学期补充助学金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凡在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希望通过助学金来提升能力并能够合理规划使用资金的,可按照个人意愿和评审项目条件进行申请,发展助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
但在上一年度助学金个人年度总结中获评C等、已获评获评2024年度发展助学金(曾宪梓助学金、菁莪海外研修项目)的同学不可申请。
2、获得跟踪续评资格的同学,只可申请续评助学金项目,申请系统内已匹配相关信息。
二、评审条件
1、助学金获助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凡有以下条件的,获助学生将退出评选、停止续评或者停发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除外):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已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退学、结业或已超出正常修业年限;
(3)生活铺张浪费,过度娱乐或购买奢侈用品;
(4)无故拒绝提交个人年度总结;
(5)无故不参加资助方组织活动、拒绝与资助方保持适当联系或有违背资助方意愿的行为;
(6)虚报家庭经济情况或伪造相关材料;
(7)助学金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况;
2、发展助学金的评审条件:
发展助学金评审以学生规划及执行力为依据,不以贫困程度为标准。按照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参考学生的学业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审。当上一年度个人总结考核为C或者上一学年成绩出现3门挂科(含3门),且具体项目无特殊说明的原则上取消发展助学金申请及获评资格。
可评发展型困难生项目在附件2中已用蓝色标注,未标注的项目不面向发展型困难同学。
三、个人年度总结提交
凡2023年度获评补充助学金的学生需在11月27日20:00前线上提交个人年度总结:
登录“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学生工作”-“年度个人总结”模块提交个人总结,提交对象请选择本年级对应的年级思政老师,生活学习总结模板参考附件8。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生申请须知》(附件1-第3-7页)。
学生个人总结提交后,年级思政老师将根据学生上一年度补充助学金计划完成情况、学习情况、志愿公益服务等内容进行审核。
注:
提交个人年度总结是享受发展助学金学生的基本义务,也是下一年度发展助学金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学生应在个人年度总结中对上一学年所获助学金的使用计划和目标达成状况、自己过去一年的学习、生活、科研、志愿公益等内容进行详细回顾,不可直接复制往年内容。挂科须填写挂科说明,参考附件9。
四、2024年度秋季发展助学金申请
有意愿申请发展助学金的同学请结合个人志愿、助学金项目要求(见附件2)和自己的下一年度计划,填写《2024年度发展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于11月26日(本周二)晚20:00前将电子版命名为“年级(大一/研一/博一,等)+姓名+学号+发展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至各年级思政教师,无需提交纸质版,逾期视为不申请,申请表内的有关信息将作为评审依据。
五、申请材料提交
学院对所有申请本年度发展助学金的同学进行评审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需登录“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学生工作”-“发展助学金申请”模块提交个人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第8-12页,为避免系统错乱,请待确定推荐项目后再做线上申请操作)。在选择提交对象时,请选择本年级对应的年级思政。
同时,最终获推荐同学还需在11月28日前提供以下材料:
电子版材料:
附件4《通用汇总表》、附件5申请书、部分专用表格(附件6,罗伯特斯坦-严国觉励学金),请打包并分别命名为“学院_助学金名称_姓名_材料名称”发送至各年级思政教师邮箱。
纸质版材料:
按照要求(附件1:《学生申请须知》)将线上申请表单导出打印,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个人学习生活情况报告、成绩单(统一打印,无需自行准备,新生年级无需提供)、公益活动或者获奖经历证明材料、部分专用表格纸质版交至年级思政老师办公室。
另,如上一学年有挂科,还需补充提交《挂科情况说明》。
如取消续评,需提交附件7 《2024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助学金取消续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