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5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学在交大”的鲜明导向,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勇于担当的高水平学术人才,进一步推动优秀博士毕业生到世界一流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工作,现启动 2024 年度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24 年 1 月 1 日后获得我校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原则上应在国内外一流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从事科研工作或博士后工作,获评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后,须全职出访。)
2、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获得我校博士学位的优秀在校全日制博士生。(如无法按期毕业,则需重新参评。)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曾获得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学术之星”(含提名)、上海交通大学“文治新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致远荣誉计划”等荣誉之一,或者在读期间在 CNS 或学科内顶级期刊发表重要学术论文(需提供支撑材料)。
2、两位相关研究领域专家的实名推荐(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三、奖学金发放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获得资助资格的在读博士生,需在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全职前往境外世界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工作;已获得博士学位的资助资格获得者,需在获得资助资格的一年内全职前往境外世界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工作。
2、境外工作的学校或机构在本学科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出访学校原则上当年度 ARWU 或QS 综合排名需为世界前 50 或学科排名世界前 10,如为世界顶尖研究院所的“一事一议”。)
3、开展研究的实验室(院、系、研究所)为世界知名研究团队,博士后合作导师(接收人)为副教授及以上科研活跃的知名学者。
四、资助额度
依据在站期间薪资收入和其他受资助情况,本奖学金资助金额最高为人民币 30 万元/人/年。原则上资助期限为一年,符合条件且有实际需求的获奖学生,奖学金实际发放满一年后可申请续评,向博士就读学院提交报告汇报年度科研进展,经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资助期限可延长一年。
五、申请须知
1、获得资助资格者在出访前需与学校签订《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资助协议》,否则视为放弃资助。
2、受资助者在海外博士后工作结束时应向学校提交工作总结,汇报工作去向。
3、获得资助资格者,未按约定期限出访,则自动丧失资助资格。
4、受资助者出访后因故中途终止研究,应及时告知学校,经研究后妥善处理。
5、受资助者出访后中途调换约定的研究机构或导师,应及时通知学校,并提供相应的材料,经学院、学校审核确定是否继续发放奖学金。
6、获得资助者,未按计划从事相关工作或参加与本资助相违背的工作、从事非法活动或其他不适合资助的情况,学校有权终止继续资助并追究相关责任。
7、受资助者如能够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开展完整一站研究工作,入站后可纳入“思源博士后(培育计划)”管理;如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思源博士后(海外联培)”申报条件,可申报“思源博士后(海外联培)”项目(一年内出访)。
六、报名方式
有意愿报名学生请于2025年2月19日16:00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工作邮箱,材料打包压缩按“优博发展奖学金+姓名”命名,后续学院和学校将组织相关评审。
工作邮箱:acemdoctor@163.com
提交材料清单:
1、申请人推荐汇总表(附件 1)
2、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2)
3、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列表(附件 3)
4、两封专家推荐信
5、证明材料:符合申请条件证明、学术荣誉证明、科研成果证明(论文可只复印首页)等相关材料
附件:
附件1:安泰经管学院-2024 年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申请人汇总表
附件2:2024 年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2024 年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列表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2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