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经管学院2025年3月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5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3月毕业生党员离校管理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转接单位,并与单位相关负责人确认具体信息后,准确填写《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学生党员信息及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出生年月请输入yyyy/mm/dd,表格会自动跳转格式),由支部按要求汇总上报,后续学院将统一操作。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转往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应当凭在有效期内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文凭及身份证转往实际居住地的街镇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居住地为房屋租赁的,除以上证件外,同时还应当持房屋租赁证明前往相应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
2.智慧党建系统(dangjian.sjtu.edu.cn)上将党费应交至2025年3月。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和隶属关系的重要凭证,请根据转入单位要求确认是否需要纸质版。如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重开。确因介绍信过期、遗失或抬头有更改,请在一个月内与负责老师及时联系按要求重开,逾期不予受理。
4.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接收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上海市内转接有效期不超过1个月)。请务必在有效期内持介绍信等材料去拟转入的党组织办理完成转接手续,并将介绍信回执(转入单位盖章后)以电子或纸质的形式反馈给转出党组织。
(1)回执电子反馈方式:介绍信回执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acem_public@163.com,扫描件和邮件命名:介绍信回执+姓名+支部名称
(2)回执纸质反馈方式:介绍信回执原件寄回或交回(地址参见介绍信第二联)
5.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依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故请离校6个月内必须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逾期视为自行脱党。
6.提交转出信息后,将统一进行离校系统组织关系审核。未按要求提交转出信息无法审批通过。
7.如毕业学生中,有以预备党员身份离校的,请党支部做好组织鉴定工作,并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附件2,需交纸质版,支书手写签名)和其他预备期考察材料(截至3月毕业前)一起按通知要求上交。以积极分子身份离校的,请党支部同样做好组织鉴定工作,将积极分子期间考察材料(截至3月毕业前)一起按通知要求上交,并提交《上海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附件3,需交纸质版,支书手写签名)。
预备党员材料清单:
(1)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
(2)预备期思想汇报(每季度1篇,截至2025年3月);
(3)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记录册(须按要求填写至相应考察季度);
(4)预备党员培训班证书(如有)。
积极分子材料清单: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
(3)团推优表、积极分子备案表;
(4)积极分子期间思想汇报(每季度1篇,截至2025年3月);
(5)入党培养考察记录册(须按要求填写至相应考察季度);
(6)积极分子培训班证书(如有)。
8.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请优先联系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进行接收。如确有困难,可申请原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请单独联系支书报备,并填写共产党员出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一式四份,党支部签字后,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支部汇总一起上交审批),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审批通过后,各相关支部及时做好行前教育及管理工作,每半年至少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按要求提交保留党籍的党员返回后恢复组织生活审批表审批)。出国(境)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一般予以停止党籍。申请保留表格模板见链接:https://www.acem.sjtu.edu.cn/sacd/party/download.html
联系人:宋老师 021-52301062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